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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项目 企业集团设立 业务类型 登记 服务对象 内资企业 服务流程 受理——审查——核准——发证 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(1)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 (2)母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 (3)集团章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 (4)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、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; (5)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; 选择提交: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、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、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。 (6)集团成员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。 注:企业法人依照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。 《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中国企业登记网》(http://qyj.saic.gov.cn)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。 特殊资料 [点击查看](对照经营范围查看相关项目) 办理时间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市局企业注册分局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址 --- 联系人 --- 联系电话 --- 收费标准及依据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收费项目及依据 办理依据 --- 表格下载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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